近日,南京市浦口區環衛工李先生向本臺新聞熱線025-96110反映,他1999年曾被評為南京市“十佳保潔員”,本來他去年底已經年滿六十周歲可以退休,但由於環衛所只給他交了五年的養老保險,導致他面臨老無所依的窘境。
  環衛所缺交養老保險 保潔員到年齡難退休
  記者在浦口區見到了投訴人李保峰,他首先出示了南京市市容管理委員會1999年為他頒發的“十佳保潔員”證書,可見這個獎勵在他心中之重。李保峰告訴記者,他1995年到浦口乾環衛工,以前屬於泰山街道臨時工,2000年統一在浦口環衛所領取工資,到了2013年底辦理退休手續時,才發現浦口環衛所2009年才給他交養老保險,而養老保險必須交滿十五年才能領取,李保峰:“09年他們給交保險了,按年齡去年的11月就退休了。我這十幾年乾的都是掏大糞的工作,現在檢查渾身都是病,所以我就想不能幹了,到年齡就退休吧。”
  由於拿不到養老金,本應在去年11月就該退休的李保峰,至今沒有辦理退休手續。
  補繳保險要交幾倍滯納金 環衛所傾向補錢
  那麼,浦口區環衛所可不可幫李保峰補繳十年的養老金,讓他順利退休呢?記者隨後來到了浦口區環衛所,財會室主任郭禮恆告訴記者,由於歷史原因,浦口區的環衛工人在2000年被統一整合到浦口環衛所,2009年浦口區環衛所與農民工保潔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開始幫他們交“五險”。郭主任說,依據政策,環衛所為李先生補繳保險最大困難不是補繳的本金,而是高於本金幾倍滯納金和利息,總額要超過十萬,這對於環衛所來說壓力太大。郭主任:“補繳的困難是挺大的,我們也到南京市和浦口區勞動局咨詢過,利息滯納金可能占到本金的三倍左右。”
  郭主任表示,此事還有一個辦法,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可以按照南京市2000年至2009年社會平均工資,按每年補助一個月,共九個月工資,一次性支付給李先生一筆錢。至於養老金,要麼李保峰自己再交十年,然後可以領取,或者他將已經交社保金提取出來。郭主任:“司法解釋,對他們這種以前沒有繳納的,是一年補償一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記者:“就是南京是的社會平均工資?”
  郭主任:“對,粗算了一下大概在1.5萬到2萬之間。我們單位還是傾向於直接補錢。”
  專家建議去有關部門投訴
  記者隨後就此事咨詢了南京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鄭苑生,鄭律師表示,李保峰可以考慮到浦口區人社局的社保徵繳部門投訴,要求浦口區環保所幫他補繳2000年至2009年的養老保險,如果補繳九年再加上已經交的五年,就有十四年,李保峰只需要自己再交一年,就可以順利退休。鄭律師:“因為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從員工個人角度來講,是一種權利的喪失,如果從國家和政府來講,是一個稅收征收的逃稅漏稅行為。你可以去浦口區的社保局或者是社保管理所裡面的徵繳部門去投訴就可以了,通過他們來解決,會有眉目的。”
  【江蘇新聞廣播(南京地區FM93.7)楊歡、郭莉莉】
  (原標題:南京一“十佳保潔員”面臨老無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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