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女青年陳芳(化名,圖中間紅衣女子) 魏錸攝
圖為:前晚警方到陳家開的餐館再次核實案情 記者魏錸攝
  □本報記者葉文波 林永俊 通訊員李雨生
  父母購買二手房差3.6萬元過戶費,要求女兒籌款援助。一直被父母冷落的女兒陳芳(化名)收入本不高,工作三年幾無積蓄。前日,外出借貸未果的她,無法向雙親交差,一時糊塗選擇報假警搪塞,謊稱“取的3.6萬元被黑的司機搶走”。警方聞警即動,記者深夜探訪,均發現迷團重重。當晚,陳芳向記者承認撒謊,陳父立即向警方致電說明情況。
  昨日上午,陳父帶著女兒來到派出所登門道歉。陳芳本想借一個善意謊言,不讓父母失望,卻未料到警方當晚出動了百餘名警力偵查。辦案民警念其情可憫未加深責,只對陳芳進行批評教育,在民警面前,父女倆解開心結,相擁而泣。
  女子報警

  被黑的司機搶走3.6萬
  7日晚8時許,本報熱線接到洪山區珞喻路一家餐館小老闆陳建華(化名)的來電,稱女兒陳芳坐黑的被司機脅迫搶劫了3.6萬元錢。當晚9時許,記者趕至陳建華開的餐館內,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同心派出所的兩名民警正在核實情況。
  今年20歲的陳芳講述了事情的經過。她說,父母最近買了一套二手房,過戶還差3.6萬元,讓她拿點積蓄出來貼補一下。7日下午,陳芳來到武昌區螃蟹甲的一家農業銀行,取了3.6萬元現金。還與父母約定,在洪山區珞喻路吳家灣公交站碰頭。誰知,陳芳到達站點後,手機不慎掉在出租車上。她借一名路人的手機打通了自己的電話,聯繫上的士司機。由於的士已上了乘客,雙方約定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萬科魅麗之城後門見面。
  陳芳說,她拿回手機後,由於出租車上的乘客拒絕拼車,她只能自行打的。她隨後上了一輛黑車,黑車司機將她拉到一個偏僻地方,對她動手動腳。為了自保,她說包內有3.6萬元,試圖讓黑的司機住手。可對方拿錢後,仍舊對她動手動腳。直到有路人經過,黑的司機才放她下來。當晚6時30分許,她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光谷步行街警務站報了警。
  記者追問

  女子終於承認說謊
  接到陳芳報警後,東新分局立即啟動大案要案偵破機制。可令人奇怪的是,不管警方如何千方百計開展調查,均沒有發現陳芳所述情況,就連陳芳在武昌螃蟹甲附近取款一說也子虛烏有。辦案民警只好在當晚9時許登門進一步核查案情,剛好被記者碰上。
  記者看到,陳芳的父母表現很焦急,但陳芳一直神態平和,甚至還當著民警的面梳洗頭髮。面對民警上門詢問,陳芳仍堅持報警時的說法。見此情景,不動聲色的民警把陳芳的父母叫到一旁,要求他們與女兒溝通探明事實真相,同時言明報假警的法律後果。兩名民警離開時,已是深夜10時許。
  記者又與陳芳進行了溝通。但幾個問題下來,感覺其中疑點重重。
  記者提出想看看3.6萬元的取款憑據。陳芳說,她走得匆忙沒有拿。記者又提出想看一下銀行交易記錄,剛好記者手機里有農行交易查詢軟件,要她查一下流水。陳芳從包內慢吞吞地拿出農行銀行卡,但經過查詢,這張銀行卡查不出最近的交易記錄。陳芳又說,“這是一張廢棄的農行卡,我的新卡可能丟在櫃臺了,現在找不到了。”
  陳芳說有同事一起陪她取錢,記者想給她的同事打個電話核實一下,她一時語塞,半晌才說:“我的手機沒電關機了,看不到同事的電話號碼。”
  陳芳的反常舉動,讓記者對此事的真實性更加懷疑。此時,陳芳的父母似乎也意識到了不對。他們說:“是什麼就是什麼,要說實話。”
  陳芳低下頭沉默了許久,最後慢慢抬起頭說:“我這幾年沒攢到錢,又沒借到錢,我向你們說了謊。”
  真相大白,此時已是7日晚11時許。記者建議陳父立即向民警說明真相。同時,一定要態度誠懇,取得警方諒解。當晚,陳建華撥通辦案民警電話說明瞭此事。
  登門致歉

  警方未予深究
  昨日10時許,陳芳在父親陪同下來到東新分局同心派出所,向辦案民警道出事情的原委,也說出了“搶劫”大案背後的隱情。
  今年20歲的陳芳是重慶人,父母早些年來武漢打拼,起早貪黑地供一家人生活。陳芳也隨父母來武漢學習,中專畢業後在漢打工,在一家公司當文員。平時父母每天起早貪黑,冷落了女兒。平常,父母除了對她大聲責罵之外,根本沒有過良好的溝通,本來工作壓力就大,陳芳感到越來越孤獨。但她知道父母不容易,就一直獨立生活,她內心也渴望父母多給她一些關愛。
  最近,陳芳的父母在武漢買了一套二手房,但3.6萬元過戶費實在拿不出來,就讓陳芳幫襯一下。見父母突然重視自己,陳芳不想讓他們失望,然而自己卻力有不逮。雖然工作了三年,收入每個月只有2000多元,一些開支都是自己出。前段時間還生了一場病,花費不少,積蓄也所剩無幾,一直不敢告訴父母。為了滿足父母的要求,她曾找小額信貸公司借錢,但無抵押物遭拒,萬般無奈之下,她報了假警,想以此搪塞。
  說到最後,陳芳不禁失聲痛哭。面對陳芳既孝順又糊塗的行為,辦案民警嚴肅指出了陳芳報假警的嚴重後果及要承擔的法律責任,鑒於陳芳報假警沒有造成直接嚴重後果,且主動到派出所里說明情況,民警對她只進行了批評教育。民警還向陳建華說明瞭女兒報假警的初衷,陳建華感到十分內疚,抱著女兒相擁而泣。
  警方提醒

  報假警若後果嚴重將受到法律懲處
  辦案民警說,接到陳芳報警後,100餘名不同戰線警力開始緊張工作,以案發地為中心10公里範圍內開始調查走訪,全力核查此案。此事造成警力浪費。
  警方提醒,在日益繁重的警務工作中,警力十分有限,相應的警力應用於民眾緊急事務之中。希望廣大市民不要拿“110”當兒戲,更不能報假警,從而浪費寶貴的警力資源。同時因報假警造成嚴重後果,相關人員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及刑事等法律責任。
  湖北大學教育學院副院長葉顯發表示,20歲的女子,一般而言,性格已趨向成熟。陳芳撒下這樣的謊言,面對警察的詢問,還繼續圓謊,顯然缺乏基本的規則意識。
  葉顯發說,此事陳芳父母也應該引以為戒。父母與子女之間,重在溝通、交流。長輩應該從小對後輩進行關愛,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當雙方之間的交流出現問題時,應該及時想辦法解決。彼此之間,應該多從對方的角度進行考慮,用尊重、誠信來對待彼此。
  母親反思

  這件事父母有很大責任
  昨日下午,陳建華帶著女兒去外面散心。他說想跟女兒單獨談一談。記者來到陳建華一家的租住處,房間不過10多平方米。幾年來,他們一家四口(陳芳有一個5歲的弟弟)都住在這。記者與陳芳的母親聊了起來。
  記者:這件事作為父母有責任嗎?
  陳母:有。她從小在重慶長大,我跟她爸來武漢打拼有10多年了,供一家人生活。大概在5年前,她也來武漢學習,中專畢業後在武漢打工。她從小不在我們身邊,溝通也很少,導致她性格比較內向。
  記者:為何溝通很少?
  陳母:她來了武漢之後,我們開了一個小餐館,早上7點多開門,晚上11點多關門。等我們打烊回到家,她已經在沙發上睡著了,很少說話。
  記者:這件事你怪她嗎?
  陳母:她主要是怕我們。事發後,她哭著跟我說了很多。小時候她生活在重慶,我們每年過年回去一次。有時回去不免打她、罵她,沒有好好溝通過,她一直很怕我們,她沒有存款也不敢說。我現在才知道,她真的渴望我們多關心一下她。其實女兒也很孝順,從來沒要求過我們給她買些啥,一直自食其力,連生病了怕我們擔心也沒說。她一個月才2000多元,還要吃喝、坐車,也存不了多少錢。她不想讓我們失望,才撒了謊。
  這件事是我們的疏忽,沒想到讓她受了這麼多委屈,是我們的錯,不怪她。這件事讓我看到了教育孩子的不足。接下來,我希望讓她回到身邊,即便自己不做生意,也要多關心一下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o05aovr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